摘要

<正>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金[2020]385号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各省属国有金融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行为,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9]13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适用范围本通知所称金融企业,包括取得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核发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