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冲突日益凸显,行政纠纷也频繁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行政调解等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为充分发挥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需要探讨建构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如强化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其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救济功能;改革信访制度,规范信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之间的街接和配合;推广行政调解,提高调解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