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规范制度主义理论为分析框架,从议题选择、参与方式、对话机制和共识达成四项规范体系进行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规范。通常而言,具有可操作性价值的协商民主主导性平台应该放在基层,放在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决策领域;所有可供选择的协商议题必须符合具有公共性、推进公共利益和公共财政投入三大要素;新时代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创新,应包含创新基层协商民主与地方人大的联动机制以及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动力机制和参与机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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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同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