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俗曲文献遗存诠略

作者:刘晓静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64(05): 115-131.
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9.05.012

摘要

"明清俗曲"产生于明代中叶,兴盛于明末和清代,是明清时期音乐文化的杰出代表。按照俗曲在清代的发展特点,可将其文献梳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清代初期,以蒲松龄的《通俗俚曲》、郑板桥和徐大椿的《道情》为代表,尤其是蒲松龄所用的15种通俗俚曲和50多个曲牌,展示了清代初期俗曲发展的基本面貌;第二个阶段是乾隆时期,俗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艺术化程度更高的时期,不仅自身出现了套曲化、集曲化和表演形式的丰富化现象,而且还向曲艺化、戏曲化、器乐化发展,这在当时的文献中可以窥见其端倪;第三个阶段是嘉庆至清末,这一时期俗曲不仅在内地广泛传播和发展,在少数民族地区也有较大的发展。同时,俗曲以强劲的势头进入全国各地的戏曲、曲艺和器乐领域,为我国民间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今日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留下非常丰富的遗产。

  • 单位
    山东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