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霍布斯对自然法的阐释是从自然人性的"平等"特征入手的。霍布斯一方面把自然权益与自然状态融为一体,另一方面又主张自然法要求人们放弃自然权益以在利维坦中实现自我保全,结果生成了自然权益与自然法的严峻张力,并体现了西方自然法传统的两个严重缺陷:不仅扭曲了自然人性的本来面目,而且从实然性"自然"直接推出了应然性之"法"。这种自然主义谬误的致命伤决定了自然法理论必然走向自我否定,将自身裂解为两个不同的部分:揭示实然性人性逻辑的人文科学与阐发应然性人生理念的人文理论。
-
单位武汉传媒学院; 高等研究院; 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