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污染源跨区域转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障碍,对其治理需要政策间的协同配合。地方政府间土地招商竞争引发的土地错配后果得到广泛关注,但是否导致了污染源跨区域转移尚缺乏实证支持。本文采用重污染上市公司异地建立子公司的微观数据检验了土地招商竞争对重污染企业迁移策略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价格越低,越能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入;土地管制越宽松,重污染企业越不会向异地迁出。这表明土地招商竞争导致了污染源“存量不减、增量增加”。当母公司位于东部、市场势力强、盈利或融资能力好时,该效应更显著;地方政府土地招商竞争会通过降低重污染企业融资难度和营业成本、增加社会资本投入等机制,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最后利用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保障政策两种不同趋向的政策验证了土地招商竞争对治污效果的负面效应。本文为避免政策碎片化对治污效果的负面影响、强化环境规制与土地招商政策之间的协同配合提供了实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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