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她的家就在本市,根本犯不着租房子。她租房子只是为了躲避她姐,还有她姐带回来的那个四岁的“小魔头”。姐夫出国以后,她姐就带着孩子大咧咧地住到娘家来了。“让我家小太阳照亮你们沉闷的生活吧!”她姐厚颜无耻地说。不不不!用“厚颜无耻”还不足以形容,她恨恨地想,应该用“丧尽天良”,至少也得是“丧心病狂”。这疯女人的种种举动完全颠覆了她二十几年来对常理的认知,有时甚至让她对小学时候教常识的老师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