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规〔2023〕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开展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