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使命。在全面推进公安改革的重大任务过程中,公安人才培养是重要环节之一。而目前的公安院校人才培养中多停留在传统定式化培养模式,对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与训练相对不足。院校培养规格与招警录用及实践部门对高素质警力的需求之间仍存在相对"错位",不能满足警务实践对高规格警务人才的需要。对此,本文认为调适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规格已成为制约警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课题,从生源招录到居间培养等均须做出相应调整。

  • 单位
    辽宁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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