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劳教制度因缺乏合宪性合法性依据、程序不正当、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权力滥用和制度扭曲等问题,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质疑并提出废除的建议,直至十数年后,劳教制度才被正式废止。在"后劳动教养时代",对劳教制度进行历史的回溯和考察,分析其劳教制度存废的原因,对劳教制度的内在凸显的价值失衡和权力失衡展开法治反思,并在此基础上重构危害社会行为制裁体系,建立起我国的轻罪制度,从而推动建设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