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论述了目前我国政府在提供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问题,分析了提供公共服务不足的体制性原因,即基层财政的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探讨了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即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建议:完善财政体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试行纵向转移与横向转移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将其并入一般转移支付形式,科学界定专项转移的标准,控制其准入的条件和规模,完善转移支付的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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