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从公社广播员起家干到分管城建的副县长,江苏南京市溧水县(现改为溧水区)原副县长易某玲的敛财秘诀可谓独具匠心,她先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培养出一个富翁,这叫"养猪";之后再把富翁当成"取款机"捞钱,这叫"宰猪"。2010年6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易某玲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一同被判刑的,还有她的丈夫张世龙。此案中女贪官敛财手段"别具一格",引得纪委、检察系统高层震惊,至今仍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