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期届满拒绝续任可请求涤除登记

作者:郝绍彬; 吕荣荣; 刘智铭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20): 7-10.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20.001

摘要

<正>【裁判要旨】股东指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后明确表示拒绝续任公司董事,在穷尽公司内部救济途径时,股东诉请公司涤除该公司董事登记事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案号一审:(2020)渝0103民初11853号【案情】原告: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安石公司)。被告:重庆悠游光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游光石公司)、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游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