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文化振兴是发挥农民主体性助推农业文明传承创新与城乡文明互鉴融合发展的有效实践,并拓展出专业合作社型、文创赋能型与村企合作型三种主要模式。受历史性、制度性等多重因素影响,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主体性呈现式微状态,主要表现为主体意识缺位、主体权利虚置与主体能力弱化。构建农民主体性,应在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底线原则、功能原则、效益原则与共生原则,以增进农民主体权能为核心,通过党建引领、社会协同以及数字赋能等方式,推动乡村文化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