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离原则"是指实用艺术品的美观价值部分能否在物理或观念上独立存在于该实用艺术品的实用功能部分。该原则是认定实用艺术品可版权性的重要标准。半个多世纪以来,分离原则已经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并且形成了物理分离、观念分离等具体且实用的判断标准。美国司法界从1954年起沿用至今;中国也开始在司法实践中慢慢普及。通过最新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分离原则在实践中存在着具体要求不统一的情况。我们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判决不一致性,另一方面,也是个案判决的需要。对此,我们主张,分离原则在适用中应当赋予法官充足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要有一定数量的权威理论和判例指导。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