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都总管司长官,有路经略、安抚使兼路马步军都总管,路安抚使兼路马步军都总管,路马步军都总管,管勾都总管事四种级别称,其中以带"经略使、安抚使"衔级别为最高。都总管司属官有——走马承受公事,负责掌握边防与地方军情,监视大帅,是皇帝派往地方部队中的耳目;也有兵马钤辖、兵马都监、兵马监押、巡检等属官。自北宋初到南宋,朝廷一步步将地方都总管(部署)、兵马钤辖、兵马都检、巡检等将领,转变为路、州府、县三级地方统兵官,这种由军事战守之统兵官向州司兵官转变之过程,体现了宋廷在掌控中央军权的同时,对构建负责地方维稳的军事力量之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