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19]246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国省干线纵二线漳州台商投资区过境段公路(奥特莱斯大道至经二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漳政地台[201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0.0123公顷。核定将漳州市境内农用地37.9815公顷(其中耕地21.7507公顷)、未利用地1.37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龙海市角美镇福井村水田9.9859公顷、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