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河北省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通知如下。(1)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许可应满足的许可条件,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根据申请人承诺和在线核查结果(限具备条件的)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2)审批部门依托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并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对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