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建设的立法建议

作者:陈静; 陈丽萍; 赵晓宇
来源:中国土地, 2019, (05): 32-33.
DOI: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19.05.10

摘要

地役权源于古罗马法律,在当今的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中,其主体、客体和功能都得以不断扩展,服务于公共利益、协调生态利益和私人利益。我国《物权法》也设定了地役权制度,但在强调生态文明的背景下,我国的地役权制度适用范围明显较为狭窄,难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建议加强和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立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