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况下产生的资金融通方式。就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而言,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程度偏高、企业集团化发展成为当前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两大重要现象,在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进行委托贷款不仅有利于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而且有利于降低集团整体的融资成本,促进集团整体发展;就我国法律制度而言,相关法律制度在没有实际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法人实体在企业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转移,这种情况仅支持委托贷款形式的资金流动。因此,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进行委托贷款是符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的融资形式。但也应注意到,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与集团外部市场化的委托贷款在相应条款上都相对宽松,这也造成了潜在的风险。本文即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