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场化租赁住房不得分割转让

作者:马勀
来源:中国房地产, 2019, (28): 7.
DOI:10.13562/j.china.real.estate.2019.28.002

摘要

<正>【点评】据悉,《办法》明确,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市场化租赁住房,建成后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经批准整体转让或抵押的,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办法》指出,国有土地竞争建设、配套建设的租赁住房以整幢、整单元或整层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