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着因地区性差异和对"错案"概念理解上的差异带来的混乱,存在因内部司法文件制定主体地位带来的法律效力问题。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有三条路径可供选择,但最佳路径是以提高制度的法律位阶、坚守效力的全国统一性、增强该制度的合理性为原则,重新检视现有的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每个技术环节的具体规范内容,将其作充分合理化修订后统合纳入《法官法》和《检察官法》。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