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工作刍议

作者:陈菲; 傅芸; 秦逸晗
来源:兰台世界, 2023, S1: 13-14.
DOI:10.16565/j.cnki.1006-7744.2023.S1.005

摘要

<正>一、“四有”档案工作的历史渊源及缘由“四有”档案是指涵盖以下四个方面内容的文保单位档案资料:有保护范围即文物的“两线”、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四有”档案是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履历表。编制“四有”档案是一项很基础,同时又不间断的重要工作。“四有”档案是对文保单位保护、研究、利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的客观记录,直接再现和反映文物事业管理动态,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四有”档案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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