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行的“魏晋南北朝文学自觉”说,其基本项为脱离政教、文体细分、发现审美特性并自觉追求等三个方面。细究之,情感、辞藻、声律等审美特性指向的其实是“杂文学”。其中辞采的部分因素和情感表达以文体细分为基础,而声律、偶对、夸饰、用事、练字等因素,则以当时各文体共同的创作方式——骈体为基础,追求的是共性,特别是声律的讨论并未与文体细分结合,于是“文体细分”与“发现审美特性并自觉追求”两个基本项之间产生分离力。基本项与后世文学兴盛的关联有限,导致“自觉”的命题缺乏自洽性。“文学自觉”说是一个伪命题。究其原因,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新出的某些重要文学现象的探讨不够,同时对传统诗教的核心观念也缺乏接续性思考。其将讨论的重心转向创作主体和创作过程,特别是创作技法及其产生的审美效果上,归根结底是一次极富热情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