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俄检察权与资本主义检察权在理论基础上迥然有异。苏俄"议行合一"的宪政体制,决定了需要建立专门的检察机关以保障国家的法律得到统一和正确实施;苏俄检察权追求的目标为实现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统一,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苏俄检察权来源于权力机关的授权,其实质为立法权的延伸;苏俄检察权的核心作用在于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进而防止国家权力的恣意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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