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利用唐山市2006-2015年水文资料,遵循唐山市水功能区限排规定和纳污能力核定原则,在确定其相应水质模型和模型参数的基础上,对全市22个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核定。进而,根据2017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成果以及入河污染物现状排放总量,对比其纳污能力,提出治理重点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