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他人未激活信用卡,将之激活后透支的行为是否也应认定为盗窃罪。本文对"信用卡"的范畴及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作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