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谋划和推进,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一系列突破进展和重大创新。“法治思维”的概念创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法治本质属性的深刻认识,以及思维方式上的重大转变。“法治中国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升华,体现了法治发展的中国主体意识、中国问题意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原创,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拓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组建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创新,有利于高效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彰显了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原创性贡献。“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精华和拓展升华。这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新征程,要更加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根本指导思想的理论自觉,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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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