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政办秘[2020]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20年3月20日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预案体系2组织指挥体系2.1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2.2省领导小组办公室2.3省领导小组专家组2.4市、县应急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