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农发〔202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