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对安理会决议的执行,可以分为行政执行、司法执行和军事执行。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安理会决议国内执行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行政执行,而忽视了军事执行。由于我国宪法和立法法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安理会决议或者安理会决议所反映的国际法规则,不能作为军事执行的法律依据。与行政执行一样,军事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内法。当不存在与安理会决议相对应的国内法时,军事执行就会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全国人大与中央军委应适时制定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法规,为我国武装力量全面执行安理会决议,维护国家权益与国际和平与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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