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一定的误区:税制改革的重点在于流转税、当前个税属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模式、劳动所得作为个税的改革核心等。反思改革误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实现三点突破:一是个税改革重点应由劳动所得转向资本所得,以股息和红利所得作为资本所得课税的改革核心,取消根据持有时间长短而差别计税的优惠政策;二是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综合征税的范围,逐步实现对资本所得的综合课税、以半二元模式作为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模式;三是缓步实现对个人所得税的"增税"调整,促进我国税制结构向"双主体"模式合理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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