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裁判要旨】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财产被他人以合同或其他形式处分,当他人因处分该财产签订的合同引起纠纷诉至法院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张对诉讼标的物享有民事权利,可以申请加入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其请求加入诉讼的权利,也是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在诉讼中的身份相当于原告,应当享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的诉讼权利。□案号一审:(2005)遂法民一初字第68号二审:(2006)湛中法民三终字第43号再审:(2009)湛中法民再字第46号(2010)粤高法民一再申字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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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