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马市创设于永乐初年,有明确记载的商税征收始于成化年间。弘治十五年(1502)前后,朝廷颁布了16种商品的抽分银(物)标准;嘉靖二十年(1541)前后,新颁布的抽分银标准所涉交易商品达32种。此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朝廷没有再颁布新的抽分商税标准,而是以抽分银清册上报制度取而代之。嘉靖二十九年,辽东马市抽分商品超过50种,万历年间增至100多种,商税征收的范围和标准也呈现出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