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办案人员来说,通过收集证据,绝大多数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在讯问开始前便可准确推测的,在讯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以自己所推测的作案动机为立足点推动和完成整个讯问,但这并不能解释犯罪嫌疑人为何认罪。处于封闭讯问室的嫌疑人,作为被讯问人接受讯问,办案人员的言行几乎成为他唯一的信息来源,此时的嫌疑人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受到生理、心理和社会三重压力的决策者(Leah Harland,&Samantha,2012)。个体面对选项做出决策时,考虑每一个环节的可感价值,在不同的环节中做出选择,这种选择不需要考虑所有的可选择项,甚至不需要是量化过的"最优"解。最关键的,是嫌疑人经过一系列利弊权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