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区矫正性质的定位

作者:王志强; 刘园园
来源: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 32(06): 66-71.
DOI:10.16595/j.1671-055X.2020.06.011

摘要

对社区矫正性质的认识,决定着社区矫正制度的整体设计和社区矫正实践的运行方向,因而是社区矫正制度中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通过对我国社区矫正性质主要争议观点的反思和社区矫正性质理论基础的探寻,可以发现社区矫正既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又利用社区资源和社会力量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结合刑罚的目的和功能及我国的国情,应坚持刑罚执行与罪犯矫正的二元视角,将我国社区矫正的性质定位为具有刑罚执行和社会工作的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