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案件的司法裁判和说理具有刑法教义学实证审验功能。"明知"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以"心理事实"为表征的难以认定却又亟须界定的基础概念,作为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其是准确认定犯罪故意的前提。不论在理论抑或实践之中,关于"明知"及其内容与程度的判断均存在分歧意见,需要在责任主义视野下以规范分析方法对其予以规范判断,厘清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之间的关联关系,实现"明知"法理的体系化构建,以贯彻罪刑法定与责任主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