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一决定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注入了强大动力。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它的通过标志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对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以下简称《中法评》)特别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郭锋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和石佳友教授。立法者、司法者与学者共议《民法总则》重要问题,实现学界与实务界的良性互动。此次对话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关于《民法总则》立法历程与特色创新;第二部分关于《民法总则》最终版本的遗憾以及重点条款的深入探讨;第三部分对《民法总则》的适用以及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作一个前景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