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理学家对于《大学》“格物”与“致知”范畴的义理探讨呈现出复杂的多向性。二程对于“格物”“致知”的阐释,促进了“格物致知”话语的生成。杨时继承师说,以“格物致知”而绾合“格物”“致知”,并与其“万物一理”“理一分殊”等思想相联系而自开新义。张栻、朱熹、陆九渊、叶适及其后学对“格物致知”话语的阐释,有承继有变化有创新,可谓各有面貌而精彩纷呈。“格物致知”由之而具备了认识论、实践论和价值论等属性特征。宋代理学家在对“格物”“致知”及“格物致知”进行阐释时,往往把原始儒学及理学的若干重要话语与之建立联系,这在客观上提升了“格物”“致知”及“格物致知”话语的理学地位。经过二程、杨时、谢良佐、胡安国、胡宏、张栻、朱熹、黄榦、陈淳、真德秀、魏了翁、王柏等人的递相阐释,“格物致知”成为了朱熹理学体系“义理之网”的枢纽或纲领之一。

  • 单位
    北京语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