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全省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103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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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