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是国家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重点。从已发布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公告及名单来看,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实施程序、培育条件、支持措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实施程序方面,协同参与行政主体、材料申报与评审、培育批次与数量等存在差异;在培育条件方面,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定条件和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等存在差异;在支持措施方面,政府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的“金融+土地+财政+信用”组合式激励上也存在差异。建议今后应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亟须突破和易于操作的双重维度上寻找平衡点,通过规范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实施程序,优化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条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激励机制等措施,不断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化产教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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