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关于职工门诊保障制度改革是三句话:一是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保障范围,二是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三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这就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逐步被统一的门诊统筹保障制度所替代。个人账户改革过程中,实际内涵包括建立三种机制。(1)弱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