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改居社区物业治理是国家力量、社区资源与市场规则共同体作用下的总体性治理。当前村改居社区物业治理模式指向市民化视角与国家治理视角。这种治理模式难以突破治理主体权责利失衡、治理事务边界模糊化与治理共同体意识缺乏的固有困境,它也导致社区治理失序与居民参与不足。但J街道红色物业治理实践表明:基层党委制度化形塑的“物业治理共同体”,建构国家—农民—市场的共同体关系,创新主体共治模式,通过治理事务责任落实的组织协商机制与治理主体有效动员的资源整合机制,促成社区规则之治的行政组织载体与社区稳定生态的权责分工结构等治理,填补了以往治理的不足。因此,输入行政性资源,激活政治关联机制;构建协商性平台,畅通物业治理过程;营造共同体意识,提升资源再造能力等成为优化村改居社区物业治理共同体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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