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邦哲学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显著特色。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是依自然目的性(由潜能到现实)生成的,而城邦之"公民"在本性上是趋于政治城邦的。因此,"公民"被界定为"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依"公民"概念,亚氏主要从理智能力、财富和出身等三个方面规范"公民资格"。城邦的理想是使公民过上幸福的至善生活,同时,公民也要通过拥有德性而获得幸福。亚氏认为,德性是一种品质,在追求德性的过程中,他强调了"德性即中庸"这一"中道"命题和原则。回到当代社会政治实践,亚氏的"公民德性"思想值得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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