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渔业向为沿海诸省居民“生存之业”。民国时期,中国沿海地区渔业在海盗劫掠与日轮倾轧双重“夹攻”下,地位一落千丈。同时,囿于渔民素质低下、捕捞技术落后、渔船装备陈旧等诸多要素的交织,中国渔民在与日渔商较量中始终处于弱势。但是,民国政府先后通过筹设渔业警察、发挥水警“协剿防侵”功能以及建立渔业试验所、开展职业教育等方式,亦在不断挽救萎靡中的渔业经济,从而使渔业逐渐振兴,可为时下中国沿海繁荣渔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