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修订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第六十条规定,“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施行,此前财政部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通过新旧制度科目对比,一些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变化较大。笔者列举几组容易导致科目使用错误的具体实例,以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