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英语课程走过了起伏辗转的发展历程,课程政策对课程性质的界定方式已由隐性的间接表达转为显性的直接陈述。《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课程性质作了"工具性和人文性双重性质"的界定。这一界定承继历史,除彰显课程的教育意义外,还开始彰显课程对"人"的意义,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存在统整性、概念准确性等方面的不足。义务教育英语课程必须立足我国英语"外语教学"的实际,课程性质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