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法律作为保障,然而仅仅依靠国家法还远远不够,依照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农村问题也会存在着普遍性和特殊性,因此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乡土社会中,国家法所能产生的作用有限,而民间法根植于特定地区,因而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可以发挥国家法所不能发挥的独特作用,既弥补国家制定法的不周延之处,又能发挥自己“地方性知识”的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