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问题是影响法理学发展的传统问题。构建以“法理”为中心的法理学发展体系虽已成为当代法理学发展的趋势。但要解决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的关系纷争还需从根本上对法理学进行反思和批判,将法理学二元划分为理论法理学和工程法理学的路径就此应运而生。以民法典为研究对象进行法理梳理,从而透视法理学二元发展的逻辑路径,一方面挖掘了民法典从制定形式到价值内核的庞大法理资源,另一方面也为理论法理学和工程法理学在法治发展浪潮中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