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人社发[2019]93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有效衔